2015-01-01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2014年底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岗位调整情况的公告及加分情况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底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原件核对校验)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名单及复审公告时间变更
《招聘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复审有关事项于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日在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鉴于2015年元旦放假(2015年1月1日-3日),经研究,决定将进入资格复审查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与笔试成绩一并发布。
二、关于笔试总分的计算方式
按照《招聘公告》及成组发〔2013〕3号第9条规定: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4分。因今年笔试只考一科,按照上述规定,笔试总分应按以下方式计算:
笔试总分=教育公共基础+政策加分
总成绩=笔试总分×50%+面试总分×50%
三、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四、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按照《招聘公告》规定,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左楼)。
(三)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审: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技能证(02013岗位)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现场填写将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承诺书);
5、要求相关经历年限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6、打印网络报名时网上填报的《2014年底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
7、其他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发放面试通知书
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字费〔2003〕237号),面试日期(暂定1月10日)、详细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发放《面试通知书》,相应名额纳入递补。
(五)递补复审事项
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该岗位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招聘公告》比例要求的,根据缺额数按笔试成绩等额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与等额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递补)。
请考生密切关注2015年1月6日晚发布的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月8日,详细时间和地点以递补复审公告为准。递补仅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因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经核实,原发布的笔试成绩加分方式有误,涉及02006、02007、02008和02009四个有加分人员的岗位,以上四个岗位的笔试总分及排名均有变化。由此给考生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请予见谅。我们已及时更正错误,并随本公告发布更正后的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今后我们将深刻吸取本次事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告事项发布的质量和准确性。
未尽事宜,请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28-84846499)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底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龙泉驿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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