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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4-12-3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现将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就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同类达到比例职位的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根据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确定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司法系统未达到面试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总成绩的通知》(川公局发〔2014〕36号),本次招录全省公安系统本科层次(含专升本和二学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60.971分。

攀枝花市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职位编码 报考层次 招录
名额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考试总成绩 职位排名 体能测评结果 备注
1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网络安全与执法 11020301 二学位 1 关毅 1102510300103 69.4835 1 合格
2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侦查学(一) 11030302 专升本 3 杨军 1103510300211 70.45 1 合格
3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侦查学(一) 11030302 专升本 3 陈富斌 1103510300212 70.3915 2 合格
4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侦查学(一) 11030302 专升本 3 曹吉富 1103510300218 70.0085 3 合格
5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侦查学(二) 11030303 专升本 1 周黎 1103510300304 69.446 2 合格
6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治安学(一) 11030304 专升本 3 常波淘 1103510300409 74.45 1 合格
7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治安学(一) 11030304 专升本 3 杨军 1103510300519 74.1835 2 合格
8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治安学(一) 11030304 专升本 3 李龙 1103510300403 73.0085 3 合格
9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治安学(二) 11030305 专升本 1 冉晓龙 1103510300524 67.929 2 合格
10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 治安学(三) 11030306 专升本 1 熊燕 1103510300601 71.775 1 合格
11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网络安全与执法 11020308 二学位 1 刘占香 1102510300118 69.354 1 合格
12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侦查学 11030310 专升本 3 吉木里格 1103510300618 70.121 1 合格
13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侦查学 11030310 专升本 3 刘福忠 1103510300614 69.2875 2 合格
14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侦查学 11030310 专升本 3 吉狄康熙 1103510300615 66.3585 3 合格
15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治安学(一) 11030311 专升本 4 李林海 1103510300825 76.0415 1 合格
16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治安学(一) 11030311 专升本 4 丁卫 1103510300906 75.1665 2 合格
17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治安学(一) 11030311 专升本 4 吉拉木乃 1103510300724 71.3375 3 合格
18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治安学(一) 11030311 专升本 4 雷宇枫 1103510300728 71.2875 4 合格
19 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 治安学(二) 11030312 专升本 1 苏开俊 1103510300919 68.0835 1 合格
20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侦查学 11030316 专升本 2 陈伟 1103510301007 72.325 2 合格
21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侦查学 11030316 专升本 2 李长明 1103510300926 72.3125 3 合格
22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治安学 11030317 专升本 2 苏呷沙聪 1103510301107 69.521 1 合格
23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治安学 11030317 专升本 2 郑开强 1103510301010 66.7875 2 合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公务员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

体检人员请于2015年1月8日上午8:30-11:30到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竹湖园对面劳动大厦1009房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联系电话:0812-3318108。

四、体检须知

1、体检定于2015年1月9日进行,体检人员应于1月9日上午8:00时前到达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超过8:00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检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2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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