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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的公告(1)

2015-12-1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5年上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上述原则,2015年上半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有14名考生递补进入体检,现将2015年上半年我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递补体检定于2015年12月19日进行。

请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8:00准时点名。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进入体检资格。

(二)集中地点: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培训处将于2015年12月18日下午电话告知递补进入体检考生递补体检集中地点,请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电话,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体检要求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四张,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二)按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三)请进入体检的考生领取《公务员录用体检表》后,逐项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填写的有关内容,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所规定的要求、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录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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