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5年广安市广安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各职位的13名考核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及递补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详见附件。考核合格12名,自愿放弃者1名。
二、递补考核人员
根据《公告》规定:“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社、卫计部门同意后,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考核人员1名(蒲小琴,女,广安区乡镇卫生院中医职位)。递补考核人员应于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到广安区卫计局(广安区洪洲大道西段8号、区疾控中心大楼三楼政工人事股)报到,进行体检。递补考核人员体检当天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400元体检费(多退少补),证件不齐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递补考核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相应调减、取消录用名额。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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