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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关于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职位总成绩排名、体能测评结果、进入体检人员及有关事宜的公告(1)

2015-12-0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职位总成绩排名、体能测评结果、进入体检人员名册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排名、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册

见附件:《2015年甘孜州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公安职位总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册》。

二、有关事宜

体检在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 span="">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span="">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录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其中需进行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须合格)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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