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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1)

2015-12-0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资格复审和递补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6日(星期日),面试考场设在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请于面试当日早上8:30前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候考室。8:30封闭候考室,迟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准入场。请认真阅读《面试规则》(见附件2),并严格遵守。

(二)乘车路线:考生可在眉山市区内乘8、15、16路公交车到达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面试咨询电话:(028)38168528

附件:1.眉山市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规则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2:

面试规则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面试规则: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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