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6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前锋区委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总成绩及各职位排名公告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职位名称 |
笔试成绩 |
笔试折合成绩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 |
折合后总成绩 |
职位排名 |
01 |
唐朝香 |
会务处理 |
80 |
40 |
83 |
41.5 |
81.5 |
1 |
02 |
王敏 |
会务处理 |
75 |
37.5 |
82.2 |
41.1 |
78.6 |
2 |
二、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及排名,此次参加体检的考生为:唐朝香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定于2015年9月17日(星期四)。请唐朝香携带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一张,于2015年9月17日早上8: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办公室,然后到体检医院交体检费并领取《体检表》,迟到者或携带证件资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五、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应保持正常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封闭式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
(五)考生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公布体检结论2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六)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程序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826-2889299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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