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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公示(1)

2015-07-1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青川县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闱人员予以公示,并将面试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请面试入闱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带上本人相关证件及手续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后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保持报考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应携带的资料:(1)《报考信息表》2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3张。

其中,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暂定于2015年8月1日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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