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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市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2)

2015-05-15来源:本站采编

(三)体检执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 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考察相关事宜

根据首轮体检、复(补)检体检结果,按照等额考察的原则,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有招录计划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察,应深入到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人员服务单位,重点考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度。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统筹调配补录。

附件:1. 达州市2015年度选调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 体检注意事项。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和附件2下载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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