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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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办理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及递补人员寇华东同志公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聘用手续事项
(一)办理时间
请参加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于2015年5月25日至29日到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二)注意事项
办理手续时个人须提供的本人证件、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档案资料(包括个人学籍档案和有实践工作经历的相关档案材料,档案已存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不用提供);4.首次聘用合同;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5张;6.拟聘人员系已婚的,须提供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是否超计划生育的情况证明、《居民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
(三)相关要求
1、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未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所有拟聘人员必须按时到县人社局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结相关手续的,本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县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迟办理)。逾期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上班,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非正当理由未履行相关手续未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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