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州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的公告》,经2015年3月17日、3月18日初试,现将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笔试人员公告如下:
一、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笔试人员
初试结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考生之比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57人进入复试和笔试。若某招聘岗位实际参加初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该岗位符合条件且参加了初试的人员可全部进入复试和笔试。
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笔试人员详见《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州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笔试人员名册》。
二、复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复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州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于3月20日上午09:00-下午17:00,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标注的毕业时间均应在资格复审当日及以前,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复试和笔试资格);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学历证明。
无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正住户口簿原件的,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复试和笔试的考生,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另需现场缴纳两科考务费共计100元/人,并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复试及笔试通知单》。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复试和笔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招聘甘孜州民族歌舞团演职人员的公告》规定,已进入复试、笔试的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将加分材料于资格复审时由本人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复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务必于3月21日上午08:30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准考证、《复试及笔试通知单》原件到甘孜州民族歌舞团(康定县炉城镇新市前街4号)各候考室入闱,09:00正式开始复试。 “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五、笔试
凡参加复试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3月22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准考证、《复试及笔试通知单》原件。“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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