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附件:《游仙区招募村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岗位实施方案》
绵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2017年9月21日
游仙区招募村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岗位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四川省“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鼓励乡贤、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专兼职人员从事基层文化服务工作”及《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购买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公益岗位”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有效保障农村群众文化权益。结合我区志愿服务实际情况,经研究,招募村文化志愿者230名,配备到全区230个行政村,开展为期一年文化志愿服务。特制定《游仙区招募村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岗位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根据《2017年四川省村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岗位政府购买奖补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成立游仙区村公共文化服务公益岗位招募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严显勇 区文广新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强 区文广新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唐永建 区文广新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 佳 区文广新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郭 忠 唐 军 李相漪 李青明 谢菊蓉 彭 森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广新旅局文化艺术股,唐永建兼任办公室主任;文艺股负责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制定项目考核办法;区文化馆负责农村文化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招募范围
活跃在广大农村的有文艺专长、热心社会公益、乐于组织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文化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退休还乡人士及高年级留守学生等群众文艺骨干和文化能人。
三、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益文化事业,群众关系较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特殊情况除外),具备从事文化志愿服务技能、时间和身体素质,具有合法的身份证明(户籍不限)的本村常住村民(原则上村干部不参加招募)。
3、有一定的文化艺术特长,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较强,民间艺人、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优先。
4、对于已经申报“三区计划”、国家“阳光工程”的文化志愿者,不再参加此次文化志愿者的招募活动。
四、招募程序
1.公告(9月20日):项目办公开发布公告,负责按统一标准招募我区范围志愿者;
2.报名(9月20日至9月30日):采取自愿报名和村民(代表)大会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初审(9月30日至10月16日):由所在村委会根据本村情况填写《四川省文化志愿者招募及跟踪管理登记表》报所在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初审;
4.核准(10月16日至10月20日):乡镇综合文化站初审将报区文化馆核准(联系人:彭 森 电话:2293127);
5.公示(10月20日至10月25日):入选文化志愿者由乡镇综合文化站在乡镇、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6.签定协议(10月25日至10月31日):公示结束无异后,文化志愿者与所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委会签定(文化站与村委会均要加盖公章、文化站可乡镇政府代章)为期一年的文化志愿服务协议(一式四份,志愿者本人、村委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区文化馆各一份);
7.备案:文化志愿者与所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及村委会签定服务协议后,将服务协议与《四川省文化志愿者基本情况统计表》报区项目办备案。
五、志愿服务内容
文化志愿者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文化需求,在村委会的领导和乡镇文化站的指导下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志愿服务。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维护文化志愿者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
2.组织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演出、阅读、公益性文化讲座、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活动不少于6场次。
3.管理和维护村级文化活动室、广播室、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线、无线、卫星)、公益电影放映、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等公共文化设施。
4.辅导和培训本村群众文艺、文艺队伍、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
5.配合当地政府和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文化扶贫、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
6.协助村委会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做好各项农村文化工作。
7.对本村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和文化志愿服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等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8.配合完成好其他相关工作。
六、经费保障
省财政按照每村每年给予奖补0.12万元(含保险)的标准直接划拔到区财政,由区项目办发放到志愿者个人帐户。
七、工作重点
(一)文化志愿者管理
1.区项目办建立文化志愿者信息资料库,及时了解每名文化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半年度向省级项目办报告情况,年终上报工作总结报告。
2.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服务的文化志愿者,由本人向区项目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区项目办审核后报市项目办批准、文化厅项目办备案。同时县级项目办及时招募新的文化志愿者继续提供服务。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取消其文化志愿者资格,办理退出注销手续,并通知本人。
(1)违反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受损害的;
(3)以文化志愿者或者服务单位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文化志愿者服务原则的活动,并损害了服务单位声誉的;
(4)文化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服务项目活动的。
(二)文化志愿者培训
区项目办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村文化志愿者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等。培训合格的文化志愿者要颁发结业证书,实现文化志愿者持证上岗服务。
(三)文化志愿者考评
1.区项目办根据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文化志愿者考核办法,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设立量化考核指标。并负责对文化志愿者进行考评,建立、健全包括文化志愿者基本状况、服务情况、累计服务时间等文化志愿者档案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日常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村两委评议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要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2.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档。对服务时间长、表现突出、社会公论好的优秀文化志愿者,各级文化志愿者管理部门要予以表彰,并积极宣传优秀文化志愿者典型。日常考评中发现不履行服务职责的,由区项目办向市项目办申报解除服务协议,报省级项目办备案,不受年度考核时间限制。
附件:1.四川省文化志愿者招募及跟踪管理登记表
2.四川省文化志愿者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四川省文化志愿者招募及跟踪管理登记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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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贯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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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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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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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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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
□研究生 □大学 □大专 □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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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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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技能 |
(指志愿者所具有的特长、技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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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段 |
(指志愿者一般在什么时间从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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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
(指志愿者服务的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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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志愿服务业绩 |
(志愿者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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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招募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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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志愿服务情况跟踪登记 |
(此项由所在乡镇综合文化站负责跟踪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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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年度考核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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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年度考核审核 意见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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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四川省文化志愿者基本情况统计表
乡镇文化站: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服务地方(×市×县×乡 |
政治面貌 |
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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