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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警技能考试办法

2014-06-30来源:本站采编

一、狙击职位

(一)考试内容

100米88狙击步枪精度射击(小环靶、卧姿有依托)。

(二)考试规则

1.示范员进行规则示范,讲解相关要求。

2.考生抽签决定先后顺序,依次参加考试。

3.考生听到指挥员口令后,由出发地线领取子弹、弹匣;进入射击地线,卧姿装子弹。试射2发子弹,2分钟内完成。记分射击5发子弹,3分钟内完成。射击完毕后,举手报告“射击完毕”,由指挥员下达“退子弹,验枪”口令,完成后将枪支放置靶位指定处,退后三步,等待指挥员指挥离开。

4.考生在射击考试进行中出现枪械或弹药故障未完成射击的,举手示意或报告,经指挥员同意后退出靶位,待首轮考试结束后重新射击。

5.射击完毕后,由考生在靶纸和成绩单上确认签字。

(三)评分标准

1.1环得2分,50环为满分100分。

2.弹着压环线按环内计算。

(四)考场纪律

1.考生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没有指挥员口令,不得私自触摸枪支。除准备指向目标射击外,不得随意扣动扳机。

2.考生将枪口指向不欲射击方向的人或物体时,当场取消资格。

3.考生不按动作程序要求射击时,当场取消资格。

二、排爆职位

(一)考试内容

1.理论考试。考试内容为排爆理论、炸药爆炸基础知识理论。

2.实际操作。考试内容为炸药的识别、爆炸装置的识别、爆炸装置的处置。

(二)考试规则

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裁判员讲解相关要求后,考生对准备好的炸药及爆炸装置依次进行识别,并抽签选择一种爆炸装置进行处置。

1.对炸药的识别。要求考生对准备好的四种炸药逐一进行识别,并当场报出炸药名称。

2.对爆炸装置的识别。要求考生对准备好的三种爆炸装置在不引爆的前提下准确报出爆炸装置的种类。

3.对爆炸装置的处置。要求考生对爆炸装置在不引爆的前提下成功处置。

(三)评分标准

1.考试成绩中理论考试40分;实际操作60分,其中:炸药的识别10分、爆炸装置的识别30分、爆炸装置的处置20分。

2.实际操作得分标准

(1)对炸药的识别:每正确识别一种得2.5分。

(2)对爆炸装置的识别:每正确识别一种得10分,在识别过程中如引爆爆炸装置本项不得分。

(3)对爆炸装置的处置(抽签确定一种):

拉发类电发火非制式爆炸装置的处置。打开爆炸装置外包装5分;辨别出电源导线和电雷管脚线5分;剪断电雷管脚线和电源导线5分;分解电雷管、炸药和电池5分。

压发类电发火非制式爆炸装置的处置。打开爆炸装置的外包装5分;辨别出电源导线和电雷管脚线5分;剪断电雷管脚线和电源导线5分;分解电雷管、炸药和电池5分。

遥控类电发火非制式爆炸装置的处置。使用频率干扰仪进行频率干扰4分;打开爆炸装置的外包装4分;辨别出电源导线和电雷管脚线4分;剪断电雷管脚线和电源导线4分;分解电雷管、炸药和电池4分。

在处置过程中如引爆爆炸装置本项不得分。

(四)考试纪律

1.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现场。

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三、搏击职位

(一)考试内容

应用搏击实战。

(二)考试规则

1.裁判员讲解相关要求。考生抽签分组,每2人1组,进行三局实战比赛,每局3分钟,每局间隔休息时间1分钟。

2.比赛中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3.比赛中禁用方法:用头、肘、膝和反关节动作进攻;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用任何方法进攻倒地人员和被倒地人员。

(三)评分标准

1.专业基本功:1-20分

2.进攻及防守意识:1-15分

3.进攻及防守实效性:1-20分

4.动作灵敏度和协调性:1-15分

5.综合实战能力:1-30分

现场评委根据上述5项内容打分,取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满分100分。

(四)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听从考官和考务人员的安排和指挥,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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