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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三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4-12-0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4名综合素质好、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充实到三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三台政务网www.santai.gov.cn和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stxrsj.gov.cn网站上发布):

一、遴选职位

三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4名。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法律专业(初始学历为法律专科学历者须具有非法律专业本科文凭);

3.限男性;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或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不满五年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4- 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双休日不报名),请报名人员登录三台政务网或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三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出具人员身份工作经历以及年度考核等次的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到三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报名(地址:三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列入遴选对象。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六、遴选考核

遴选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经调查属实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公开遴选工作由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16-5332323,监督电话:0816-5338959

附件:三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4年12月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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