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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新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的公告

2014-06-27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新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60人(男性),主要从事治安巡逻和处置突发事件。

二、招聘对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6月1日以前、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且身高不低1.72米的男性公民。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三)、报名地点。新津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新津县五津镇正西街53号公安局办公楼二楼),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正面免冠标准照2张。电话报名人员通知其面试时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近期正面免冠标准照2张。联系人:沈琦,联系电话:028-86353105或13709018618。

(四)面试内容。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别行通知),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

(五)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直接向医院支付。体检和政审由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聘用及报到。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招聘为辅警,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待遇

聘用人员集中管理、统一食宿。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4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月工资不低于2400元。聘用期间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年终一次性发放年终奖3000元。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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