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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市纳溪区2014年招聘公安协勤人员的公告(1)

2014-03-26来源:本站采编

为全面加强我区公安工作,做大做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结合纳溪区的实际,根据《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公安协勤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户籍或常住地在纳溪区,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公安协勤人员50名,临聘人员性质。

三、报考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岗位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适应聘用岗位工作要求。

3、男性,年龄在18-35岁(1979年4月1日-199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中师、技校)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6日起至2014年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咨询电话:4118606、13708287522、13551723170。

3.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填写《泸州市纳溪区公安协勤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面试通知书。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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