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金牛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3名(其中在职教师30名,毕业生83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成都市金牛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
2014年3月30日00:00至4月8日24:00。
(二)审核照片。
2014年3月30日09:00至4月8日22:00。
(三)资格审查。
2014年3月30日09:00至4月9日17:00。
(四)网上缴费。
2014年3月30日09:00至4月9日24:00。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选择岗位。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原件核对校验时提交印证材料审核。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注册报名后须提交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4月15日至4月18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专业考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分别占40%和60%。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降低比例、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4年4月11日在金牛人才网和金牛教育信息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4月14日17:00前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也可于2013年4月18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立功奖励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4月23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前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成都市抚琴东南路6号)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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