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临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自聘临时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岁以下,工作经验丰富、文字功底强的可适当放宽;
3.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临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一段93号6楼),联系电话38168768。
3.提供资料:填写《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4.资格审查:由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和考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及考评考核工作由市残联负责组织实施。考评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
(三)聘用。考试合格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内容落实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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