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

2014-03-19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面向全国招聘政府雇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政府雇员基本条件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能够胜任雇用工作任务。具体工作职责、雇员条件、雇用期限和待遇分别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政策综合研究,数量3名。

(二)工作职责

雇员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内容:

1.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综合性、战略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综合运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研究方法,开展定量研究分析,提出重大课题研究建议。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综合或专项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调研报告。

3.负责重大课题研究的评审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4.参与政府重大课题研究的对外招标、统筹管理等系列组织工作。

5.承办市政府研究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雇员条件

1. 具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经济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 熟悉政策法规,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 身体健康。

具备国家承认高等院校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经济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及以上学历,具有政策研究或机关公文写作经历1年以上者优先。

(四)雇用方式及期限

雇员实行雇用制,不具有行政职务。聘期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五)雇用待遇

雇员年薪根据雇用岗位和应聘人员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综合能力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以合同形式确定。

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应聘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下载报名表后,填写报名表(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为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发电子邮件(电子邮箱:22623645@qq.com )进行报名。

2.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25日。

3. 报名须知: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政府研究室政府雇员应聘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者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初审确认

报名结束后,市政府研究室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2014年3月28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入围人员于3月31日17∶00到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2B334室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国家有关法律、政策限制流动人员,报名须事先征得原单位盖章同意。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内容为机关公文写作、研究报告起草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可调整招聘名额。

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2014年4月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9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4月11日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到市政府研究室(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2B334室)确认。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及复印件3份;

(4)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3份;

(5)主要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著述等证明本人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资历的资料。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时间:2014年4月15日,面试地点:成都市政府研究室(成都市高新区锦悦西路2号2B345室)。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签订合同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市政府研究室发出拟录用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就薪金待遇等问题进行具体协商,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能达成协议,缺额依次递补。

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需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由本人负责解决;收到拟录用通知书45天内无法解除的,视为放弃,缺额依次递补。

(六)应聘费用

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联系单位:成都市政府研究室秘书处

联 系 人:张平、何伟

联系电话:028-61880926  传 真:028-61880926

电子邮箱:22623645@qq.com

2014年3月18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