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6来源:本站采编
宜宾市殡仪馆系宜宾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遗体接运工:8名;
2、殡仪服务员:1名;
3、厨师:2名,厨工2名;
4、保洁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遗体接运工
1、热爱殡葬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接受白班及夜班,负责遗体接运任务;
2、4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年龄可以适当放开),男性,身高165CM以上;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具有殡葬、殡仪及相关专业背景、有毛笔书法基础、具备基本汽修技术、水电工的从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心理素质稳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3年以上C1(含C1)以上实际驾驶资格(有A1驾照者优先考虑)。
(二)殡仪服务员
1、热爱殡葬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接受白班及夜班工作;
2、35周岁以下,女性,160CM以上;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殡葬、殡仪、礼仪、播音主持及相关专业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普通话标准,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厨师、厨工
1、热爱厨师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能接受白班及夜班工作;
2、45周岁以下(有特殊技能年龄可以适当放开),男女不限;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厨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保洁员
1、热爱殡葬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50周岁以下,女性。
三、福利待遇
对通过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遗体接运工、殡仪服务员、
保洁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接运工基本工资1800元,殡仪服务员1600元,厨师基本工资1800——2000元,厨工1500元;保洁员1300元;绩效工资(保洁员无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除外。遗体接运工、殡仪服务员、保洁员工作满1年后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交纳住房公积金;同时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工作年限上调基本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3日9:00至12月10日16:00,市殡仪馆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2、咨询联系电话:5137803、5137800,联系人:梁华、王家慧;
3、报名时须携带两张2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驾驶证、学历(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面试前招聘工作评委会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符的,不参加面试。
(三)面试
根据面试情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拟录用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安排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
宜宾市殡仪馆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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