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08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名额及范围
详见《甘洛县2024年面向基层项目人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
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起始时间。
5.所有报名人员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服务期满考核均为合格,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受过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影响期内的;
8.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被查处的;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甘洛县河东新区政务大楼7楼(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办公室)。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聘期考核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交复印件各1式1份;
2.报考人员在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方可进行考核。
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体检、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考核
本次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甘洛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甘洛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试内容:甘洛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综合知识》,报考甘洛县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考《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工作结束后,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按照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体检、尿毒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体检规定,部分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须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递补一次(以后程序中出现空缺的均按此操作)。
体检时间、地点由考聘领导小组指定。
六、考察和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行为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洛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luo.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成绩依次进行选岗,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规定时间不进行选岗的取消招聘资格)。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辞职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3、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813010
监督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委 0834—79192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此次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甘洛县2024年面向基层项目人员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来源:http://www.ganluo.gov.cn/zfxxgk/zfxxgknr/rszk_30967/202405/t20240506_2672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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