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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宾三江新区面向全省公开遴选(考调)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24-04-23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宜宾三江新区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考调)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调)职位及名额

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名额3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四川省内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副科级领导干部。中央机关在川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4.具有3年及以上县(区)及以上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或党委宣传部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6.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者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4月,现任职务以报考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考调)。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9:00至5月10日18:00。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进行报名。

报名人员访问考试报名界面,按提示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将《宜宾三江新区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考调)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作为附件上传(请上传word电子档,暂不需要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盖章,重新命名为“姓名+电话号码”)。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于2024年5月14日至18日登录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调)工作全过程,在遴选(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加遴选(考调)资格。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宜宾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计划。

(三)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资格初审合格考生及时关注宜宾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并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任职证明、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等(具体以复审通知为准)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为2:1。考察工作由宜宾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人事档案对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五)体检

1.体检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六)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研究同意,可在差额考察人选中按程序递补。

(七)公示和调入

顶岗试用合格的确定为拟调人员,对拟调人员在遴选(考调)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宜宾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办理转任或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831-2108090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结果和遴选(考调)过程中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时,报考者应按要求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2108090

 

附件:宜宾三江新区2024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考调)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45-044A883A15C53D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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