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3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附件中具体岗位条件的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人员可作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且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自贡市乡镇卫生院补录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网站及入口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4月1日(4月1日截止到12:00)。
2.报名网站。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rsks.com.cn)。
3.报名入口。2023年自贡市乡镇卫生院补录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
(二)报名和缴费程序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人工审核,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或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结合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聘用审核等情况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与区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如考生选择不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报名,后果自负。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3年自贡市乡镇卫生院补录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负责。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写《2023年自贡市乡镇卫生院补录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报名表》时,按系统提示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软件审核后上传照片。照片为考生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
4.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费每科人民币50元。考生务必于2024年4月1日(4月1日截止到17:00)前在网上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且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2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以下手续在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2楼服务大厅(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联系电话:0813—2309549)办理退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打印报名表。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23年自贡市乡镇卫生院补录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报名表》3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已缴费(含非因岗位调减退费的)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提示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操作,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考生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欠费停机、通讯方式变更等)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异地考生请提前到达我市,以便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50%,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
(2)笔试科目及大纲。
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参考《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大纲的公告》为准。考生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于2024年5月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4)申请查分。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于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登记,查分结果于2024年5月8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考试聘用将划定最低合格线,具体分数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为3:1;笔试成绩有效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低于3:1的,笔试成绩有效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9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本次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具体地点和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与岗位聘用名额的比例已经达到3:1的,不再递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及人员名单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1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因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费80元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方式和成绩计算。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依据招考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人员名单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名单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凡进必审要求,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考察时,应考察考生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考生如系国有企业人员,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到报考单位和主管部门。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必须在接到考察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说明原因,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程序报同级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材料的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接到考察通知后60天。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批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批,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补录受聘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派至村卫生室工作,受聘人员须在村卫生室服务6年以上(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2023自贡市乡镇卫生院补录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由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1.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2.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813-5508028
3.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3-2309563。
4.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13-2309549。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3-8115618
附件:2023年自贡市乡镇卫生院补录事业单位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岗位需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4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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