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1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可在其官网http://www.panda.org.cn查看。
(二)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可通过其联系电话028-87642603咨询。
(三)成都市植物园(成都市公园城市植物科学研究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可在其官网https://www.cdszwy.com/list-78-1.html查看。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4年度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8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考生如是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在外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考生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如在港澳地区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在外高校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确定的其他条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00;报名邮箱:83507354@163.com。
2.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00;报名邮箱:cdsgycsjsfzyjy@163.com。
3.成都市植物园(成都市公园城市植物科学研究院)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9:00至3月24日17:00;报名邮箱:zhaojoey@foxmail.com。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将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本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等资料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文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间、地点及方式: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间:资格审查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确定,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地点:
1.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成都市成华区外北熊猫大道1375号;联系电话:康老师028-83507354。
2.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成都市茶店子路435号;联系电话:程老师028-87642603。
3.成都市植物园(成都市公园城市植物科学研究院):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蓉都大道1116号;联系电话:赵老师028-83585552。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方式:资格审核当天,考生现场填写《报名表》,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本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岗位需携带的具体材料,请考生务必提前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并领取《考核通知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如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聘用等相关问题,请提前拨打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并及时关注我局官网,掌握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的最新动态。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我局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网上报名成功,并经资格审查当天审核合格后将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考核。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面试总成绩×100%。
考核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官网或公示栏等渠道公告考核成绩及排名。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我局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我局官方网站、招聘单位网站或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核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报到及最低服务年限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园城市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61884545。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局或所属招聘单位岗位表(附件)中电话咨询。
十一、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二、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cdbpw.chengdu.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我局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在体检、考察环节如出现需要递补的情况,同一岗位同一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发出超过2个工作日,如递补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开展递补工作,则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2024年度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所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8名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来源:https://cdbpw.chengdu.gov.cn/cdslyj/c110472/2024-03/08/content_38b01a0237134b6ca40db281072ee4e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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