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0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综合测试和考核(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性质和岗位职责
1.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
2.此次招聘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至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工作。
3.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听力障碍、色盲等严重身体缺陷。
(三)下列人员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4.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至2024年2月27日18:00时止。
2.报名地点: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办公室(市中区通悦路288号三楼)。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上交、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二)综合测试(笔试、面试)
1.测试对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以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时间: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3.测试内容:有关常识、经济、文字、公文写作方面。
4.测试地点: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会议室(市中区通悦路288号三楼)。
(三)政审
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招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招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结果以医院体检结论为准。
(五)聘用
劳务有限公司对通过综合测试、政审、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合同后,将受聘者派至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受聘者应服从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岗位调配。
四、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管理
此次招聘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有权将受聘者退回劳务有限公司。2年后,三方有意愿者,可以继续聘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一年约5.5万元(含五险一金、餐补、工会慰问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办公室联系方式:0833-2021311
六、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与任职要求(点击下载)
附件2:报名表
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
2024年2月20日
来源:http://www.lspta.com.cn/newsDetail/5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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