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市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其中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2名(A1驾照3名,B2及以上驾驶员9名)、车辆及装备维修岗位2名(须持有汽车维修资格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优先)、电工岗位1名(须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优先)。
二、工作职责
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备勤;对车辆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协助灭火救援和日常训练。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限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努力练就过硬本领。
(三)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民助民,自觉维护消防救援队伍良好形象。
(四)服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辖区灭火抢险和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至28周岁,出生时间为199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以及具备装备维修、电工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六)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执行。
(七)无违法犯罪记录;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八)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照(含B2)。
(九)车辆及装备维修岗位须持有汽车维修资格证。
(十)电工岗位须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十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4、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
5、驾驶员岗位持A1驾驶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四)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
(五)吸毒及其他成瘾行为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
(六)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它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9日-3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表电子档和本人蓝底一寸照发送至1799369584@qq.com邮箱。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只能选择一个);
2.应聘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必须与考试时所用的身份证一致;
3.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4.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凡报考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招聘资格,入职后被发现的,予以辞退。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6-886202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五)资格审查、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所报送资料进行审查。身体初检参照征兵做法,执行《身体初检标准》(见附件3),参加身体初检的招聘对象必须如实告知本人身体情况和既往病史。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试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资格复核、身体初检和心理测试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按照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顺序进行。
1.体能测试。应聘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在测试前为每名考生购买不少于3天的意外伤害险,驾驶员岗位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驾驶技能考核,体能考核标准参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4)。总成绩低于24分或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见附件5)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保存好票据,待正式录用后予以报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格检查(含复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4.政治考核。各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政治审查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开展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期间,身体复检人员得出“不合格”结论的,即视为体格检查不合格,取消政治考核对象资格,即时予以淘汰。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考核、政审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力资源网和“广安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聘用。
3.岗前培训。应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整个培训统一提供免费食宿和训练服装,在此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退出的需退缴伙食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作制度及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特殊工时(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中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二)应聘人员根据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3个月,培训期即试用期,按规定发放试用工资。经考核、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按要求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三)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所在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待遇参照《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执行,预计正式上岗后扣除五险一金,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4000元。
八、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市消防救援支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二)报考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或未及时接受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通知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九、招聘范围及条件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计划情况统计表.doc
(点击下载)
附件2: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
(点击下载)
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2月9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dZa7uH5piWvIL6R7WQnL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