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社区高效能治理水平,根据《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巴中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34名。具体职位见《平昌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首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黑涉恶涉邪教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在职的社区专职工作者;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
三、报名、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23日止(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东段50号(平昌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平昌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原件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2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加分材料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笔试加分项目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高级、中级、初级的,分别加5分、4分、3分;
(2)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表扬的加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表扬的加4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表扬的加3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表扬的加2分。获得多项表彰表扬的,按照奖项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不重复加分;
(3)退役军人加3分,平昌县内担任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专岗社工两年期满的、担任专职网格员三年及以上的加3分,只计算一次,不重复加分;
(4)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加2分;
(5)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具备加分条件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受表彰表扬证书、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原件及复印件;
(4)平昌县内担任专职网格员、新冠疫情社区排查防控专岗社工的分别需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报名截止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平昌县委组织部组织股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在平昌组工网站(http://www.pcdj.gov.cn/)予以公示。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其责任自负。
(二)笔试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相应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4年12月25日前通过平昌组工网站发布公告。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不含加分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准考证领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24年12月27日09:00-18:00(星期五),在平昌县委组织部组织股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内容:社区专职工作者应掌握的党的建设、基层治理、法律法规、社会工作、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
3.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折合成绩(含加分)将在平昌组工网站发布公告。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应于发布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到平昌县委组织部组织股现场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查核结果于申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现场或电话告知。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
按招聘职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若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要求的,且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全部参考人数平均成绩的,可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名单将在平昌组工网站发布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见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名单公告。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选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未达到2:1),且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全部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及排名、合格情况,将在平昌组工网站发布公告。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
根据相应岗位选聘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标准及注意事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体检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3.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平昌组工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者其他方式反映问题、未提供必要调查线索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选岗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总成绩一致,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和地点在发布拟聘用公示时一并公告。
(五)试用期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由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备案。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按政策有关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选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选聘工作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平昌组工网站及时公告。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昌县委组织部、平昌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7993,18583245737;监督电话:0827-6222565。
附件:1.平昌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中共平昌县委组织部 中共平昌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2月17日
来源:http://www.pcdj.gov.cn/tzgg/2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