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9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募数量。全区2024年共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5名,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使用(各乡镇招募人数详见附件)。
二、服务期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限一年,在签订服务协议时明确起始终止日期。
三、招募条件
(一)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适应边远乡镇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
3.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4.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5.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6.年龄小于55岁(即1969年9月30日后出生)。
(二)招募对象需符合以下岗位条件之一: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乡村兽医;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畜牧(动物科学)、兽医(动物医学)、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人员,或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含执业兽医师和助理执业兽医师)的人员。
同一岗位、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条件下, 畜牧(动物科学)、兽医(动物医学)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募:
1.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公职退休人员)及村组干部;
4.曾被聘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凡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11月18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学历证明、身份信息、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证明、有关企业或村委会出具的3年(含)以上从事畜牧兽医相关服务工作的经历证明(加盖当地畜牧兽医站公章)、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资料,到广安区农业农村局三楼人事股如实填写《广安区2024年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报名(报名时选岗,是否服从调剂就近岗位)。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参加技能考核。
(二)技能考核。11月28日,广安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畜牧养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基本业务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示。技能考核成绩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ganqu.gov.cn/)进行公示。
(四)身体检查。技能考核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乡镇分别选岗,同一个乡镇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第一轮选岗结束后,乡镇有剩余岗位的,再由同意调剂的人员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第二轮选岗。已选岗人员,到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先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替补。
(五)确定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审定后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六)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选确定后,区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广安区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协议》(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时间、服务效果等)。
五、工作任务
相关乡镇畜牧兽医站按照有效落实动物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等要求,明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主要包括:(一)为乡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四)为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包括承担或协助包片兽医承担一个及以上行政村的动物防疫工作、协助动物检疫工作以及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劳务补助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给予补助,按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由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解决。劳务补助由区农业农村局打卡发放,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办理,其余保险自己负责办理。
七、服务期管理
相关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动物防疫专员使用、管理和考核。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按年度实施。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具体考核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另行制定,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严格实行考勤管理,每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每月技术指导工作、免疫注射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等到岗服务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但集中防疫春秋季和6-8月共7个月每月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少于140个工作日(具体以乡镇统筹为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咨询电话:
0826-2329805(区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0826-2222430(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8日
来源:https://www.guanganqu.gov.cn/gaqrmzf/qtzk/pc/content/content_1858672575058083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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