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7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16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雅安市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2024年10月25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3.报名地点:各县(区)卫健局。
4.报名资料:考生携带《雅安市县(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籍在线认证、未参保证明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5.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报考县(区)卫健局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因各种原因产生笔试环节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可按规定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成绩,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二)面试
1.面试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为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面试缺考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
(三)考试程序。考试程序为先笔试后面试。
1.成绩计算。本次考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公布。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县(区)卫生健康局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由县(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民族地区可放宽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人员。综合考察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区)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上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县(区)卫生健康局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凭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本次招聘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派至村卫生室服务,在报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
九、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特别提示
1.按照我省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入职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具体事项的时间节点及要求,均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咨询电话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35-2232270
名山区卫生健康局0835-3235772
芦山县卫生健康局0835-6522129
石棉县卫生健康局0835-8862206
荥经县卫生健康局0835-7623834
汉源县卫生健康局0835-4222726
来源:https://www.yarsks.com.cn/newsDetail/10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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