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请应聘人员登录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首页>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机构职能选择单位查看。
二、招聘对象
详见《大邑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符合相应学历阶段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应与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高校毕业生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提供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10月11日09:00至10月23日17:00。
2.资格审查:2024年10月13日09:00至10月25日17:00。
3.打印准考证:2024年11月4日09:00至11月8日17:00。
4.面谈时间拟于2024年11月16日,面试时间拟于2024年12月上旬。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才网、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www.rc114.com/pta),进入“大邑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大邑县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按要求上传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4.如受不可抗力影响,相关时间等安排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结果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应聘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职称、经历证明等材料应真实准确、清晰可辨认,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初审不通过的,责任自负。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应在2024年11月4日09:00至11月8日17: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及时登陆“成都人才网-人事招考”(https://www.rc114.com/pta),按网络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原件审核校验。相关事宜将在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pta)和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资格复审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核
考核分为面谈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先面谈后面试的程序进行,组织方式均为半结构化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考官提问。面谈和面试主要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
考核成绩计算: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1.面谈: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可直接进入面谈。
各岗位参加面谈人员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应形成差额。若没有形成差额的(即参加面谈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面谈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若岗位参加面谈人员数小于岗位招聘人数,则按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岗位取消。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通过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pta)、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告。
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谈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谈后按2:1的比例和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原件校验名单。资格复审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2次。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小于岗位招聘人数,则按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岗位取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1.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按面谈成绩排序,如面谈成绩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
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2.体检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具体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和或者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
按照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1次。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后将具有事业编制,享受大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其中1—7为综合性岗位,审核确认后的聘用人员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对应单位。选择大邑县人才发展中心的人员由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至县级相关部门工作。
2.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自聘用之日起在大邑县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224233。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请拨打028-88280039,问询资格审查、面谈、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028-8828066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来源:https://www.day.gov.cn/day/c138361/2024-09/23/content_1ee555c207b1423eb48a5071ed16d86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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