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4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方法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6名工作人员
(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
(二)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1名。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要求一览表》)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1日(即报考者的户籍、毕业证书、年龄、资格等时间必须在2024年9月1日及以前取得或符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党纪处分期内或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涉毒行为的。
6.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1.具有凉山州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
3.年龄在40岁以下(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尿检)→政审→公示→聘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9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
普格县总工会(普格县不动产办证中心对面7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专毕业生需在学信网上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无户口本原件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相关招聘条件审定证明;近期(指近三个月内)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携带上述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普格县总工会2024年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请在公告后附件2下载打印),报名后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答复。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应聘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领取准考证
9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凭本人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在普格县总工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当日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准时到准考证规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
(三)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及拟进面试人员公布: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人民政府网向考生及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拟进面试人员名单。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总成绩排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以张榜方式向考生及社会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三)体检方式
体检在县级或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还需进行尿毒检。初次体(尿)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尿)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县总工会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参加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九、政审
由县总工会对考生进行政审。
十、递补
拟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对象。
十一、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十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临时聘用手续,与普格县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及用人部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或解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聘。
所有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对被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2.在试用期间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在聘用期间不服从聘用部门管理安排,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用部门规章制度的;
4.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
5.严重失职,对聘用部门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本人中途自动退出的;
7.有吸毒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连续旷工在15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日以上的;
9.无故离岗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0.未尽事宜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十三、待遇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月按3700元的工资标准发放(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后续签的购买住房公积金。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由县总工会具体实施。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普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834-4783943
咨询电话(县总工会):0834-4774837
特此公告
附件:1、岗位要求一览表.docx
2、普格县总工会2024年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普格县总工会招聘领导小组
2024年9月3日
来源:http://www.pgx.gov.cn/zfxxgk/zfxxgknr/tzgg_30945/202409/t20240904_2722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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