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2名(男女各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及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22—35周岁(截止报名最后一天计算);
3.报考人员限青川户籍或常住地为青川县;
4.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速录、档案整理、装订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辅助职责的身体条件。形体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等;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青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青川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1)青川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有特长者携带专业技术证书。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试题以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主,含客观题及主观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2.计算机速录测试
速录测试提供拼音、五笔输入法。考生在测试过程中发现计算机软件硬件环境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计算机速录测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20%。
3.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4.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
5.总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安排为准。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检者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法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并在青川县人民法院机关大楼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职业病检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经青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会研究后确定等额递补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院党组已定制度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聘用人员五险一金费用。
六、联系方式
青川县人民法院 0839-7202576
青川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MC461ZC6nfX-dhLxrhA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