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7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公安局。招聘名额15名(其中:女性2名、男性13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户口为凉山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或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并优先招聘)。
(六)熟悉电脑操作,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
(七)招聘录用后,服从工作安排。
三、不得报考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开除军籍的。
(四)曾在公安机关从事相关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因赌博、卖淫嫖娼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有涉毒行为的。
(六)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七)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9月4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宁南县金沙大道公安局办公楼八楼803室。)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转军人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复转军人如有立功证书的需提交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4、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名时提交《宁南县公安局辅警招录报名表》《宁南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6、到各自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时由各派出所对其出具吸毒检测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身高、视力、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操作成绩*50%
1.分笔试、计算机操作两项,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打字、写作、文档编辑排版等,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2、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对报考者进行测试。引体向上(其中女仰卧起坐)、握力、立定跳远、2000米、坐位体前屈五项。凡体能测试有两项不及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时间、地点
(一)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9月5日上班时间,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由本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考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超过考试时间15分钟未进入考场的,不准进入考室,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栏)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退役军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大专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以上情况人员,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体能测试、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试用期发放正式辅警同等工资。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购买相关保险。
(三)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每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可续签劳动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宁南县公安局 0834-4514012
政工室赖老师 18892807114
附件: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公安局
2024年8月27日
来源:http://www.ningnan.gov.cn/zfxxgk_31568/zfxxgknr/rszk/202408/t20240827_2719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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