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14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2名工作人员,岗位具体要求及岗位招聘名额见附件1:《广安安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高校毕业生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见附件1);
3.具有胜任应聘职位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及相关业务信息化系统;
4.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任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曾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7.与本公司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用工形式
合同制
五、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岗位工资详见附件1。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至8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联系人:丁女士,联系电话:15884507048。
(三)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广安安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相关证书电子版;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957346036@qq.com ,文件以“附件2:应聘岗位+姓名.zip”格式命名,压缩包内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接收均为PDF扫描件。
请仔细阅读需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收取报名资料,我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五)资格审查:由广安安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其个人承担。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竞聘条件的,立即取消竞聘资格。
七、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总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权重占比40%,面试权重占比60%。
(一)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
(二)面试: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面试要求者自愿放弃面试,结合实际情况顺延通知下一排名人员参加面试。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总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工作经验长、学历高的等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复检及递补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如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薪酬制度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需在通知报到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仅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附件1:广安安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xlsx
广安安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
来源:https://www.guanganqu.gov.cn/gaqrmzf/qtzk/pc/content/content_1823298341466988544.html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