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4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2024年非在职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的非在职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国境外留学须做学历、学位认证;报考党建服务专员的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4.热爱村(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基本职责
1.社区工作者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村(居民)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执行党组织决定、决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的决定、意见,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接受村(居)务监督机构、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群众监督;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村(社区)精神,增强村(居)民对村(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4)熟知掌握社情民意,组织动员村(居)民和驻村(社区)单位开展邻里互助、共建共治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
(5)推动城乡社区发展,探索发展社区社会企业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乡村振兴;
(6)按照村(社区)职责清单,协助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村(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矛盾纠纷化解等事务;
(7)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解决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相关问题;
(8)完成镇(街道)交办的其他任务。
2.党建服务专员基本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成都市、彭州市重大决策部署;
(2)负责指导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围绕生产经营执业开展活动、指导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发展困难问题等;
(3)负责起草与工作相关的各类工作报告、专题材料、领导讲话、工作总结、信息通稿等文字材料。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彭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5楼。(彭州市天府中路259号,原彭州市市场监管局)
3.咨询电话:张女士 13402869196(028-60986866)
梁先生18328598692
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等证书,在现场报名时,须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2寸彩色红底证件照片1张;④学信网学历证明;⑤填写完整的登记表(详见附件2)。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后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和党务知识等,卷面满分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黑色签字笔。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通过原件校验的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属于紧缺岗位、急需岗位,如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也可直接开考。
(三)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8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5.面试前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当天因考生自动放弃导致的缺额,不开展递补。
(五)公布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通过面试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与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彭州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四、聘用及报到
(一)通过招考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彭州市人才网(www.pzgjrcw.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中共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中共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报到。未经中共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或报到时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由中共彭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分配到指定用工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要求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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