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平安泸定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高社区服务群众水平,现就泸定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网格管理员共16名,为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专职网格员主要开展信息采集、民意联络、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治安协管、文明新风倡导、居民代办、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参与群防群治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
泸定县主城区专职网格员13名(岗位编码001,工作范围为南段社区、北段社区、沙坝社区辖区内)、冷碛镇专职网格员2名(岗位编码002,工作范围为新街道社区、老街道社区辖区内)、兴隆镇专职网格员1名(岗位编码003,工作范围为兴隆街道社区辖区内)。
四、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基层群众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应具备熟练使用手机拍摄照片、编辑、收发文件信息的技能。
5.具有高中及相应层次以上学历。
6.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正在受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2.在各类公开补录招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4.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7.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考试资格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7月29日8: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只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泸定县综治中心(瑞金路16号政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0836-3126615。
3.报名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初审: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对初审合格的发放《报名信息表》,并引导考生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7日(8:30-18:00)
领取地点:泸定县综治中心(瑞金路16号政务中心4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笔试、面试由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网格员专业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相关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
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地点:待定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应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政审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折合后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作为聘用依据),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的,由县委政法委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履行合同续签手续。专职网格管理员由县委政法委、所属乡镇、社区共同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招聘后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经体检、政审、公示合格后方可聘用。
专职网格管理员上岗后,工资待遇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工资按月由县委政法委发放,标准为2500元/月(包含500元绩效工资,根据当月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按季度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泸定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
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接受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考试咨询电话:0836-3126615
监督投诉电话:1806499495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本公告由中共泸定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泸定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JmVlNi5IdgwLMCIhGWM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