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管委会招聘景区导讲员、文明旅游劝导员的招聘公告

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管委会招聘景区导讲员、文明旅游劝导员的招聘公告

2023-11-06来源:本站采编

海螺沟景区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也是贡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受2022年“9.5”泸定6.8级地震的影响,景区暂停对外开放。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相关要求,景区将于2024年元旦节有序开放。为迎接景区重新开营,提升景区旅游服务水平,推动景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海螺沟景区旅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区导讲员、文明旅游劝导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方式、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海螺沟景区导讲员、文明旅游劝导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螺沟景区导讲员15名、文明旅游劝导员15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敬业、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中国公民。

3.导讲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旅游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或热爱景区讲解事业的人员。持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全国导游证及有景区讲解经验者优先。

4.文明旅游劝导员限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景区旅游服务的人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景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端庄,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甘于奉献,能承担招聘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6.女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男性身高在165cm及以上。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携带枪支、盗窃、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工作能力不足,不担当作为,缺乏斗争精神的。

5.具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高山病等基础疾病,不能正常履职的。

6.在海螺沟辖区内有彩钢棚、阳光棚等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

7.法律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与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9:00至11月 7日下午5:30。

2.网络报名邮箱:报名人员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海螺沟景区管委会2020年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发送至294842924@qq.com。

3.现场报名地点:海螺沟景区事务科(游客中心二楼景区事务管理科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

2.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不同场景生活照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进行审查(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五、考试办法

(一)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1.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1)导讲员面试普通话、现场模拟讲解、才艺展示、随车讲解等;(2)文明旅游劝导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请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本人自行承担。

(三)政治审查

按照工作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报景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聘用条件等方面的情况,作出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依次进行体检和政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程序报党群工作部提交党工委委员会研究同意后,确定最终聘用具体人选。

(五)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年终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人员,可续签合同。

六、薪资待遇

海螺沟景区导讲员、文明旅游劝导员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工资按月发放,标准为3000-4000元/月。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海螺沟景区事务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3330790326(海螺沟景区事务科)

附件: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管委会2023年公开招聘导讲员、文明旅游劝导员报名表         
             

                 甘孜州海螺沟景区管委会 

                     2023年 11 月 3 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gbVUPdq5AxDtfjMM6z5G0w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