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7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聘用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取得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人,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人数详见《邛崃市青少年宫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邛崃市青少年宫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到邛崃市青少年宫指定邮箱:qlsqsng@163.com。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3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5日(周日)09:00—11:00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5日(周日)14:00—16:00
四、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邛崃市青少年宫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招聘方式
(一)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二)实施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邛崃市青少年宫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表》(附件1);
(2)下载和准确填写《邛崃市青少年宫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件2);
(3)将填写无误的《邛崃市青少年宫202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发送到邛崃市青少年宫指定邮箱qlsqsng@163.com进行材料审核。
(4)报名时应确保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
邛崃市青少年宫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未接到电话或者邮件通知即视为材料初审不符合条件,资格复审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学籍证明打印资料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1寸免冠照2张;
(5)其他招聘工作条件表里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青少年宫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所有报名所需的复印件恕不退还。
3.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为现场说课、答辩、及专业特长展示三部分,总时间为15分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统一展开面试。报名人数不足时,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面试说明: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展。面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此办法贯穿始终。
4.体检
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组织体检。
2.递补方式:在体检的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邛崃市青少年宫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通过人员履行聘用手续。
(1)所聘用人员与邛崃市青少年宫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为两年,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要求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共青团邛崃市委028-88791234)。
七、相关事项
本公告内容由邛崃市青少年宫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28-88792178,15528065642。
通讯地址:邛崃市西街127号
邛崃市青少年宫
2023年10月26日
来源:http://www.qionglai.gov.cn/qlsgzxxw/c151003/2023-10/26/content_e9bfccbd6f764d23af5786d338d088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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