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8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对象
岳池县公安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23年面向岳池县优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与岳池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三年,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外单位调动(分流)到岳池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认定其原连续从事辅警工作时间。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获得过县(市、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表扬、奖励的;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见义勇为相关表彰、表扬、奖励的;记辅警个人一等奖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7.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在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至到2023年10月15日(报名首日)。
四、报名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18:00。
报名地点: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岳池县九龙街道体育路上段36号,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室)。
联系电话:(0826)5244220。
(二)提交资料。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完全符合职位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岳池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岳池县公安局政治处签章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年度考核材料、表彰(表扬)和奖励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部门会同县公安部门负责实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
(四)考试费用及领取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缩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进行公示。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报名首日)。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照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的工作时间内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送交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政策拟加分人员情况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委组织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科技体育局、团委)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报名表》《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及复印件。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笔试原始成绩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反馈考生。
5.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布。
2.面试登记。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登记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将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
(三)体能测评。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测评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女4×10米往返跑,男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试次数的复函》等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场地全封闭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照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临时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与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
(四)复检及递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
七、考察
考察由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yc.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一)手续办理。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接聘用通知后须在半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关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服务年限。本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驻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26)5890186
中共岳池县纪委岳池县监委驻岳池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826)5234419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5245966
(二)政策咨询电话
岳池县考试指导中心:(0826)5244220
附件:1. 2023年面向岳池县优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 2023年面向岳池县优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证明材料(参考样式)
4. 2023年面向岳池县优秀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证明材料(参考样式)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来源:http://www.scyc.gov.cn/ycxrmzfw/zklv/2023-10/07/content_9e732e8cb8b44daaa6595c249fe5cec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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