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07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人数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报考者。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社区党群服务专员1名。
二、招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 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不含)以下;
6. 中共党员;
7. 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型人才等可适当放宽。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现役军人;
7.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考事项
此次招聘的招聘公告、考试通知、信息变更、成绩公示、体检通知、录取通知等信息,均在“金牛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jinniu.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该信息网站,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获知公告信息而造成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要求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报名期限: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9:00—17:00。
3. 报名地点:金泉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成都市金牛区两河路555号附55号2-13室)。
4. 携带材料:填写并打印附件:《金泉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党群服务专员报名表》1份,同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明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其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资格审查:成立由街道人事工作分管领导、综合办公室主任、纪工委副书记、社区发展办公室负责人、人事干部组成的金泉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群服务专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负责解释资格审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考生审查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通知笔试、面试。请保持通信通畅,考生因通信不畅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三)笔试
1. 笔试开考比例:有效参与考核人数与拟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否则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为个人总成绩。
2. 形式:纸笔考试。
3.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社会基础知识、党务知识、公共管理、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市情区情等。
4.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0月12日9:30-11:3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5. 笔试地点:金泉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0月13日13:00-17:0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 确定面试入围资格: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等相关内容。报考者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 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通知之日起前往2甲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应聘者应在体检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报告提交至招聘办公室。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结果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未及时上交体检结果报过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经招聘单位同意,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向相关纪检部门反映问题,且提供相关线索,保持联络方式畅通。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无法联络举报人等,一律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招聘单位可酌情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1.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签定劳动合同,派遣至金泉街道及下辖社区工作,合同期1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转岗培训,培训年度考核再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酌情递补。
2. 待遇。薪酬统一按照《成都金牛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岗位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金牛社治发〔2022〕19号)精神执行。
四、其它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费用。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考组织方,造成的后果,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我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招聘小组拥有对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50,13:00-16:50
咨询电话:028-87505096
监督投诉电话:028-87506083
来源:http://www.jinniu.gov.cn/jinniu/c161343/2023-10/07/content_87835db75bea4e22a371c45f9ec7e3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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