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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06-1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巴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巴中市公安局和文旅新区管委会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及职位要求
本次招聘共3个岗位,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要求详见《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爱公安工作,服从分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士兵或者有特殊技能和专长的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备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学历、驾龄的时间计算均截止2023年6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有境外非政府组织背景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或者因赌博、嫖娼、吸毒受到处罚的;
7.被开除学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警察院校或者政法院校毕业生;
3.退伍士兵或者有辅警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的;
4.省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0日9:00—12:00、14:00—18:00。
2.地点: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政监室(南江县光雾山镇月琴路95号)。
 3.报名:①下载填写《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优先招聘情形佐证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③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征信记录;④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白底)4张。
 4.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 2023年6月25日(周日)8:30—9:00到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政监室领取《准考证》。
(二)开考比例
 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形成差额才能开考(报名合格人数多于招聘名额),未形成差额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笔试 
1.时间:2023年6月25日(周日)上午9:30—11:10。
2.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3.科目:勤务辅警I、勤务辅警II、勤务辅警III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公民应知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为闭卷,满分100分,时间为100分钟。
 4.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政监室(南江县光雾山镇月琴路95号)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能测试
1.时间:2023年6月25日(周日)下午14:00-17:00。
2.地点:另行通知。
3.项目:勤务辅警I、勤务辅警II、勤务辅警III测试项目三项:10×4往返跑、男子1000米长跑、男子引体向上或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试需要考生书面签订安全承诺书。体能测试按照《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
(五)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对体能测试合格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应形成差额(进入面试人数多于岗位招聘名额),达不到上述要求则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1.时间:2023年6月29日(周四)上午8:30-13:00。
2.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4.成绩计算:勤务辅警I、勤务辅警II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勤务辅警III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和驾驶技能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驾驶技能成绩×50%。
(六)体检、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分为身体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心理测试由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存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查所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3.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考察要求进行考察。
4.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择优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微信公众号“巴中文旅公安”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与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试用期为2个月,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计发。
(八)培训、分配
对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分配。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候补及补聘
凡参加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可作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候补人选。分局相关部门出现岗位空缺且未进行公开招聘时,可分别在符合拟聘用岗位条件的候补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直接补聘。候补资格至分局再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自动取消。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巴中文旅公安”发布,请考生关注、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或未及时查阅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应如实报考,服从考务安排,按要求参加考试。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和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公告由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682705431
监督电话:18113772110    
咨询、举报时间(工作日):9:00—18:00。
附件:
1.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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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cwza
3.巴中市公安局文旅示范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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