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9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新龙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甘府函〔2020〕11号)、《新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龙县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发[2020]6号)、《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会议纪要》(新府阅[2020]14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区人才队伍建设,启动2023年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人员招录工作。经研究同意,现面向新龙县户籍择优招录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本次公开招聘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工作人员11名,均为管理岗位。其中:财务人员2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或会计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初级会计资格证)及以上;文秘2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其他管理人员3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一线管护人员4名,高中以上学历。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6、招录范围为新龙县户籍(要求报考人员户籍须2023年4月30日之前在规定范围区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3.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因表现不好个人原因曾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5. 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6.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用资格的;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3楼办公室。(新龙县沿江西路南段6号)。
资格审查工作由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
现场报名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报名(详细地址:新龙县如龙镇沿江西路南段6号,联系人:毛约古子 联系电话:18383553999 协绕巴姆 联系电话:15928140634 0836-8126828)。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关于报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年龄、工作年限、取得证书资格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组织作弊、违反考场纪律、代替他人或他人代替自己考试及实施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名单提交州人事局,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①已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 彩色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②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持由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习证明原件(注明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3)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信息有误影响招聘及招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所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必须达到适当比例。招聘职位为1 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须达到2倍;招聘职位数2名及以上的,资格审查通过人数须达到招聘职位数的2倍。
资格审查
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布的岗位基本条件和能力素质要求,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汇总。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认后,通知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综合考核。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收费标准缴纳考务费50元/人,并于2023年6月1至2日08:30至18:00在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3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80%+面试成绩×20%。
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星期六)
上午 0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盖有鲜章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均为100分。
面试
通过笔试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综合考核参照公务员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7 人组成面试小组,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为1: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名称及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应聘人员面试最终得分。面试成绩采用当场宣布的方式予以公布。面试时间:2023年6月7日、地点: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六楼会议室。
六、考试总成绩公示
2023年6月7 日24:00以前对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在县城内广告栏、县电视台及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新龙林草”进行公示。
七、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0.5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工作人员的,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0.5分。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时,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0.5分。
(4)从事林业工作1周年以上的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0.5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必须出具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证明;“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由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必须同时具备的材料还包括:个人年度考核表或鉴定表、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将加分材料同报名表一并提供,由本人报送至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报名处(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聘用名额数依次确定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3 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拟聘用人员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本次招聘,在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的缺额,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各环节只予以递补一次。
十一、聘用审批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企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二、相关待遇及服务年限
企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与企业同岗位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招聘人员聘用期为6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及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招聘人员工资待遇资金来源为天保资金。拟聘人员月工资4500.00元,月工资含五险一金。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反回避制度的,主管单位(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和招聘单位将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所有。
十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牵头、新龙县人社局业务指导,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具体实施,新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投诉电话
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
(0836)8122054
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
(0836)8126828
附件1: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政审表)
附件2: 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新龙县林业和草原局
新龙县国有林保护管理局
2023年 5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4k76lYShHZuN6lb4ra1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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