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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宁南县统计局公开招聘临聘经济普查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3-05-06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临聘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户籍:宁南县籍(县外人员必须在宁南县城居住两年以上,并且在县城有固定住所);

(二)学历及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能熟练操作电脑,沟通能力强,擅长计算机软件、有一定文字基础、有办公室工作经验或财务相关专业优先。

(五)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吸毒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5月11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5月15日上班时间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南县政务中心4幢二楼2-8)领取准考证。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南县政务中心4幢二楼2-8)。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簿)的截至时间为5月10日及以前;

2、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统计局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都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中进行发布,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0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00元。

五、考试

1、开考比例

形成差额(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即可开考。

2、招考形式

视其报名情况,采用面试或面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

六、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人选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二)政审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以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聘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自行解除聘用合同。按照《宁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与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再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每年年底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待遇

按照现行综合行政执法协勤人员标准执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统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4572899

监督电话:0834-4572305

来源:http://www.ningnan.gov.cn/xxgk/jbgk/tzgg/202305/t20230505_2478275.html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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