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2来源:本站采编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理塘县财政局内设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共选调2人。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县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我县县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县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我州州级机关和省直机关设在我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规,选调生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 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7.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8. 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
9. 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0.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理塘县财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
报名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县财政局305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至4月19日(星期三)。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理塘县财政局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等,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1个工作日之后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如遇问题,请拨打0836-5326481电话咨询。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选调。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申论》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2.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
3. 报名人员可关注“话说理塘”公示结果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等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递补,递补轮次由县财政局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理塘县财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持以下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1. 《报名推荐表》原件;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准考证原件;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 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
1. 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于现场资格审查当日书面通知。
2. 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选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程序。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五、考察
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县财政局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由县财政局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分别在本机关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县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理塘县财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理塘县财政局202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理塘县财政局
2023年4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SwsoX7CyCmGVO4c52po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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