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性质
(一)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1名工作人员,1名驾驶员)。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1(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适应长期加班,遵守聘用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二)岗位2(驾驶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止),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证书且具有2年及以上专职驾驶员经历,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或适应山区和夜间行车(专职驾驶员经历需提供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证明)。
5.驾驶期间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6.具备一定的车辆维修和保养常识,服务意识强,耐心细致,头脑反应灵敏;
7.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专职驾驶员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适应长期加班,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聘用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并附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习证明),岗位2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证书和专职驾驶员经历证明材料(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证明),在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B0314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831-5722368。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不含节假日)
(三)审查
由屏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和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进行。
1.岗位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历史、法律等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依次确认进入,成绩并列第五名的一并进入面试。
2.岗位2进行专业技能考试和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技能含车辆操作,车辆维修和保养常识等内容。专业技能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别100分。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面试×50%。测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面试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5依次确认进入,成绩并列第五名的一并进入面试考察。
3.政策性加分。从事国有公司专职驾驶员经历,连续满一年及以上的,每满一年加2分,未满一年的不加分,最高累积加分总成绩不超过6分。申请加分的考生,务必在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7日(不含节假日)内将劳动合同或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递交到屏山县行政中心2号楼3楼B0314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后,符合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天。
4.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5.参加考试考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签字笔、橡皮擦参加考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屏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形成考察结论。
(七)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如离职出现空缺岗位的,可在此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ps.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一)拟招聘编外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编外人员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试用期不合格或编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薪酬待遇。受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四)受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继续聘用;聘用第二年起,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受聘人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就业招考。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屏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5722368。
附件:屏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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