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4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招聘公告及工作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岗位条件
(1)道路运输事务性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设备和常用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事务性工作经历和实操能力者优先。
(2)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实际操作考试助理岗位:年龄48周岁以下(截止2022年12月31日),持C型车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10年以上,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3年内无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了解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实际操作应知应会有关知识。
3.身心健康,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执行力、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道路运输事务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凡是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于2023年1月4日到1月6日在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党群工作办公室(宜宾市翠屏区匡时街64号二楼204号)报名。报名时须交贴好照片的《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和要求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1份,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3.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本单位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组织面试
总分100分。面试地点在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组织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对象;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
体检在本市具有体检资质医疗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试用期为一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本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工资待遇。
(一)执行宜宾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45600元/年包干经费标准(签订合同后购买五险一金,若新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试用期间工资执行此标准。
(二)按规定享受出差补助、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体检、职工食堂等福利待遇;若有新标准或新规定,按新标准或新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本单位纪检监察员全程参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招聘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公开招聘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市城乡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203914。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MliBtGbFP75-ZtQL1OP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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