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8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具有炉霍县户籍,经炉霍县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
2.家庭困难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3.处于失业状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处于失业状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须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自愿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甘孜州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表》;
6.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至时间:2022年12月20日,报名地点:炉霍县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结合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人员身份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选聘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被聘用人员,由炉霍县就业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在岗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合同整订年限1年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在3年期满后续聘至退休。合同期间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局拨付至各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至个人,并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新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应按岗位管理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
七、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要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责任,规范管理,合理聘岗,合理使用。聘用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作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具体安排。对于长期不在岗,不服从单位管理安排的人员,可解除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八、工作要求
炉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安排,炉霍县就业局负责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九、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炉霍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36-7322176
炉霍县就业局,联系电话:0836-7322677
附件:甘孜州炉霍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信息发布表
炉霍县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炉霍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信息发布表
用人单位 |
工作地点 |
岗位需 求人数 |
岗位 名称 |
薪酬 待遇 (元/月) |
工作 内容 |
炉霍县司法局 |
炉霍县司法局 |
1 |
办公室 |
1970 |
业务工作 |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4jaI1nDFIiYPq_uFNqb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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