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8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具体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及本公告附件。
2.南充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按《2022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填写《南充市身心医院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传到指定邮箱(263709175@qq.com)报名。
3.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6:30)。
审查方式:现场审核。请在规定时间内,将需提供的资料带至南充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7号。
4.需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身心医院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1份,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本人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资格审查和考核前需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凭《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现场考核。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1.本次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10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核人员,再进行结构化面试考核。
(2)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或等于1:10的,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3)招聘比例低于1:3,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缩减或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2.考核时间、地点
(1)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2)地点:南充市民政局六楼会议室(顺庆区柳林路27号)。
考核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考核。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只作为参加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须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五、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九、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当日须提供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不能提供证明和出具时间不符合规定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在考试当日须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嘉陵江英才工程”2022年度引才需求信息表
2.南充市身心医院2022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南充市身心医院2022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南充市身心医院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8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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