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4来源:本站采编
一、考调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适用。
二、考调单位基本情况
州委办机关服务中心是州委办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州委机关及办公室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三、考调岗位、名额和考调对象
详见《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2年下半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考调基本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11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11月15日),学历应于资格初审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诫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在州委办机关服务中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章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和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州委办领导成员、州委办机关服务中心领导成员的职位。
五、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讨论决定、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考调公告。本次考调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人事科现场报名(州委3号楼206室)。
3.需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2年下半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彩色免冠照)。登记表均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签字盖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5)报考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6)报考人员为事业人员的,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编制卡复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审批机关意见”一栏加盖鲜章)。
(8)报考州委办机关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1份。
(9)报考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个人承诺;报考人员为事业人员同意高职低聘的个人承诺。
(10)个人招聘(录用)分配文件复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11)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1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研究报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若考调职位调整将及时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由州委办统一组织,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2022年12月4日,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12月2日- 12月3日到州委办公室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地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88号州委机关3号楼206室)。参加笔试人员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的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阅卷完成后,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情况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面试
(1)按考调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2人及以上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导致考调计划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影响面试开考比例(考调计划与面试人选达到1:3比例)不再递补。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3)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对象(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入加试阶段,加试方式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最终每个岗位分别确定2名考察对象(差额1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试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州委办公室承担。
(六)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州委办顶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七)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召开州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八)公示和调动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对拟调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九)聘用
正式调动后,由州委办机关服务中心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后在州委办公室机关服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因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考调考试补充公告、笔试成绩、总成绩及其他有关事宜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五)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反映。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3865340;监督电话:0834-3282790 。
相关事项提示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考调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7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顺序间隔1米以上排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按考场规定进行体温检测(<37.3℃),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试前3天3次核酸检测(三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且最后一次须为考前24小时内检测报告)电子或纸质阴性报告、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健康状态为低风险”、“无风险城市旅居史”,核验均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备考期间“健康码”异常的考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电话:12345转人工咨询)。考生需按每半天1个的标准自备一次性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的安排错峰、有序离场,及时自行前往考场就近核酸检测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调,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影响招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解除隔离管控后方可参加现场考试。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招聘资格。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7)招聘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招聘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招聘,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招聘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2年下半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x
2.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22年下半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 11日
来源:http://rsj.lsz.gov.cn/lszrsks/syryks/202211/t20221111_2366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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