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7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乐山兴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兴嘉集团)成立于2020年3月,注册资本5亿元,一级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含乡村振兴、商贸服务、生产加工、医疗康养等重点领域项目“投、建、管、运”一体化、高质效运营等。下属子企业包括嘉和投资公司、嘉和国资公司和嘉鹏商贸公司等。
(二)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区城投)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一级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受托从事国有资产经营,委托和自主建设工程等。下属子企业包括兴嘉建工、浩淼公司等。
(三)乐山市嘉乐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嘉乐集团),成立于2022年10月,注册资本金5亿元,一级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主要负责文旅项目投资、文创演绎、智慧旅游、运营管理、施工建设及延伸产业投资,通过有效整合市中区各类文旅资源、发挥效益、开拓专业化业务板块,构建新型文旅产业生态体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面向社会,从学识、品德、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考核,择优录用。
三、招聘范围
符合此次公开招聘职位任职资格要求的社会人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一级区属国有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在职员工。
四、招聘岗位及基本要求
(一)招聘岗位
详见《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员工职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能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4)符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5)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等负有责任的;
(3)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20日18: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主要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填写的《报名表》(附件2)及相应证件资料扫描件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招聘邮箱260637850@qq.com(邮件命名格式:公司+部门+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不得采用PDF或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其中,一级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岗位不举行笔试,只进行面试。
(四)笔试范围与比例。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比例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写作)占60%。
(五)最低开考比例。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开考。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应聘者不足3人的职位,不再进行后续招聘工作。
(六)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纸笔作答,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满足防疫要求)。
(七)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满足防疫要求)。
(八)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如某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者确无适合人选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研究,则该岗位取消本次招聘。
(九)体检。按选拔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该岗位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考察与背景调查。对报考一级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层管理岗位、下属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岗位的体检合格人选开展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两次。其他岗位人员开展背景调查,背景调查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区国资国企系统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经公示无影响聘任情况的,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一级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其余人员将按《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劳动人事与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聘者原身份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获聘以后不再保留原身份。
(十三)待遇。一级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并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决定薪酬高低和是否续聘。实行年薪制,年薪收入和履职待遇参照本企业同级人员执行。其余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定岗定薪。
六、其他
(一)凡考生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料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单位承诺为所有应聘者的报名情况和参与应聘的全过程保密。
(四)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应聘者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18011666581(卫老师)。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3-2277322(兴嘉集团、嘉鹏商贸公司、嘉和国资公司、嘉和投资公司),0833-2277561(区城投公司、兴嘉建工、浩淼公司),0833-2480745(嘉乐集团)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1.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员工职位条件一览表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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